更新时间:2023.01.01
要确定离婚债务的分割,首先要确定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承担的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由夫妻以共同的意思确认,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承担的债务。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对方签字确认,或者是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够被明确认
离婚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分割,由一方个人偿还。
有债务的离婚处理有三种情况: 1、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下的财产双方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共同债务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 3、没有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让
有债务的离婚,应该这样离: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在离婚时,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个人债务不用管的,由个人自己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的,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就是由谁偿还剩余债务,然后才能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
这个关键要看你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你们双方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共同生活在一起,也以夫妻名义,而且双方都符合结婚的实际要件,就是没领证,这种情况下,婚姻法现在承认,它属于事实婚姻。如果现在想离婚,第一种方式,可以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然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前债务离婚后的处理:一般认为婚前债务是个人债务,除非债务人有证据证明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该债务就应认定为是个人债务,应当直接以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离婚后配偶不用承担对一方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结婚,其实质应当是同居关系,那么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应如何进行分割呢?第一、如果同
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虽然二人没领结婚证,但是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诉讼离婚,只要夫妻确认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可离婚。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双方
没有结婚证如果构成事实婚姻,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那就不需要离婚,双方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只有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被认定为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