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解除合同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借条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没有诉讼时效,如果是出借人对于自己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则是从与借款人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未行使,则法院不再对该权利进行保护,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也不再受法律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
(1)约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请求权,从履行期限届满时起算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从债的关系成立时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诺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请求权对待3)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起算4)原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起算。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算。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开始计算。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计算。
借条的诉讼时效: (1)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2)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据此,没有约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合同解除不适用于诉讼时效,只有除斥期间。除斥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解除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开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