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通常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合议庭具体是指三名以上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除一部分简易案件实行独任审判外,其余的案件都由审判员或由审判员与人民陪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但是情况特殊的,则可以申请延长;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
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
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1、当事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2、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内; 3、提交书面的仲裁协议,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4、属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离婚案件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 3、其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是: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如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或者是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在一些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中,还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二、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
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