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民事案件审理范围为当事人诉讼的主张范围。具体包括: 1、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引起的诉讼;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 2、商事案件。是指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
一、关于立案发回重审的案件应立新的案号。 二、关于送达发回重审案件,在立案以后,送达的文书可以不按初审案件程序中规定的文书种类送达。 三、关于审判组织发回重审的案件,可以由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四、关于诉讼代理人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需重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民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为:一般审理其法院受理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审理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等。
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如下: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
审判监督程序一般针对的是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案件;而第二审程序则是针对未生效的一审程序作出的判决。同时第二审程序的提出主体为诉讼的当事人;审判监督程序的提出主体一般为人民检察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
起诉离婚二审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符合提交,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2、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
二审的流程有: 1、先由当事人提出上诉,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抗诉。 2、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对一审事实、证据有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死刑立即执行的、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的,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并在决定开庭后的一个月内查阅
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