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被告反诉原告可以针对被告反诉的诉状、证据,搜集用以反驳的证据,提交答辩,积极应诉。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可抵消、吞并、排斥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给原告一定的答辩时间,一并审理本诉和反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反诉与本诉的
一、一审中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院应这样处理:立案后对方当事人发现由遗漏的,由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追加共同共同被告、第三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
原告。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追究债务人的配偶作为共同被告。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
第一,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又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尤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双方
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公,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依据相关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要对起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的分析,对确凿的事实应该承认,对合理的要求应该接受;对无根据的事实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准备好事实和证据,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
如果没有开庭审理,原告申请,法院可能会同意,并不需要征求被告是否同意。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如果已经开完庭,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会征求被告的意见,被告可以不同意原告撤诉,法院会作出判决。
原告在开庭前撤诉了,法院可能会同意,此时不需要征求被告同意。但是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因为开完庭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会征求被告的意见,被告可以不同意原告撤诉,法院会作出判决。
原告起诉被告原告证据不足的,可能会败诉。法院根据现有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核实双方证据材料的合法性、合理性,会综合全案依法做出判决。若被告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则原告会处于败诉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