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起诉离婚后,需要双方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没有结婚证的需要先办理补办结婚证,在去办理离婚登记。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
办理离婚没有结婚证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需要补办结婚证登记,然后再进行离婚。如果是因为丢失结婚证的,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
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构成事实婚姻的,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那就不需要离婚,直接分手就可以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才会按事实婚姻处理。
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第一、三款规定,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
没有办结婚证不用离婚。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当事人可以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对同居期间的任何纠纷有矛盾的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办离婚没结婚证的办法:若当事人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只是离婚找不到结婚证的,可补领后再登记或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或直接凭婚姻证明起诉离婚。若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的,构成事实婚姻就参照前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2、如果是在1994
丢失一本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没有结婚证一般能离婚。但如果双方的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双方按事实婚姻处理。当事人就离婚达成一致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不补办,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没有办结婚证的,无需理会,实在想离婚的,必须去补办结婚证,然后再进行离婚。男女双方要确立婚姻关系的,必须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没有办结婚证的,男女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只能算作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无需解除,男女双方实在要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