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土地共有人的权利如下: 1、使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 2、处分土地使用权,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可依其意志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只要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条件,该处分行为即
有限合伙人权利:用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作价出资;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
房屋共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房屋买卖需要经过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份共有需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如果善意第三人是无偿获得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转让的财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善意取得人主张返还。如果善意第三人是有偿取得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转让的财产的,则占有人的占有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的,债权人可以向善意取得人主张返还;反之债
债权会议由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
债权人指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
债务人的法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 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让权利: 一、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二、债务重组转让 持有债权债
债权转让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追债的方式,以下: (1)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2)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不同,
债权人讨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