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1.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挪用公款的起算点也有一定的差异,在以两万元作为起算点的地区,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为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等挪用公款的行为。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的司法解释: 1、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数额巨大”。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挪用公款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
挪用公款中购买房屋不一定属于盈利行为,购买的房屋有可能是供自己居住。法定挪用公款罪是指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对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分子,其涉案数额为累计计算,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五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而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社会危害性要大得多,三万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