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父母先于祖父母去世的,孙子女对于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能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
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
孙子女对祖父母的遗产不享有继承权。根据《》第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无权继承。农村林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至于林地续包问题:林地承包人去世,林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
孙子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案情: 李某某是江西省吉水县枫江镇居民,其前夫死亡后,于 1976年 2月与丧偶的胡某某结婚,两人在枫江圩镇定居。李某某的儿子孔建国在乡下老家居住。 1984年,为减轻孔建国的经济负担,李某某征得
祖父母去世,就意味着祖父母涉及的遗产继承程序的开始。如果这时候,父亲已经去世,而且是早于祖父母去世的,法律并没有剥夺父亲的继承权。相反,如果父亲留有子女,子女能够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被代位继承人,也就是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这主要是因为,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子女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首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也就是说,父母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