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强奸罪需要的证据: 1、被害人陈述。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3、现场遗留的物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
强奸罪没证据不能批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
1、被害人陈述。 2、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3、现场遗留的物证。 4、受害人可能遭受暴力的物品类证据。 5、受害人可能遭受性侵害且遗留有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服、卫生巾等物品。 6、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
遭遇强奸暴行应该及时报案,并尽量保留和提供能证明对方实施强奸的证据,如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穿着衣物、毛发、精斑等; 千万不要将衣服清洗或丢掉,也不要洗澡,以便公安机关能及时立案侦查,抓捕并追究强奸犯的刑事责任。 要及时进行伤情检查鉴定,紧急
被害人被强奸后如果没证据的,一般不能告赢。审判是依据证据事实进行判决的,被强奸没证据可能无法胜诉。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以下四种情况可以适用逮捕: (一)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
认为行为人犯强奸案,但没有证据的,在一般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是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
当事人被他人强奸,即使没有证据也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
强奸罪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如下: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者不予起诉,如果起诉,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疑罪从无,无罪释放。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其核心是侵
法律上的“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换句话说,就是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认定有罪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要求是应当符合以下三个
法律上的“证据裁判原则”,又称证据裁判主义,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依据有关的证据作出。换句话说,就是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认定有罪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要求是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
强奸罪证据如下: 1、受害人的陈述是证明强奸存在的直接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是直接主体证据更直观; 3、案发现场的物证有性行为物品留有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精斑、血迹、头发或体液混合物等需要结合鉴定结论进行证实; 4、受害者可能遭受暴力的
强奸罪没证据不能批捕。逮捕需要具备的条件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