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首先,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可以上诉。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被起诉的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披露案件。 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审
不会,二审都是合议庭审理的,不存在简易程序。一审,案情简单的,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审判员独任审判。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案子,到二审法院,一律要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存在简易程序的问题。
简易程序常常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简易程序案件的提起方式可以简化;审理程序可以简化,首先,传唤方式简化;审理期限短。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需要的时间是四十五日,自立案之日起算。简易程序适用的情形有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2、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3、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二十日或一个半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一)法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审理的案件为第一审行政案件; 2、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3、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或者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或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二
人民法院会根据诉讼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离婚诉讼中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的审理程序要简单得多。因此,简易程序其实算普通程序的简化。也就是将普通程序予以简化或进行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高
代位析产诉讼适用简易程序,前提是此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
有部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等等。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适用的审理程序。诉讼时间是四十五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