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
农村宅基地收回的规定如下三点: 1、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已满两年却没建房,也将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
“自愿有偿”是农民退出宅基地的先决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地随房走,若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集体组织成员自行建造的,则该组织成员的继承人拥有对该宅基地的继承权,依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若宅基地上的房屋不是集体组织成员自行建造的,则该房屋的继承人不享有该宅基地的继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子女可以通过继承房屋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具体而言,对于房屋子女具有继承权和所有权,但宅基地属于集体,也是登记在父母名下。 如果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要进行土地变更登记,然后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另外,宅基地可以在本集体内转让,但不能在集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