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留守儿童监护人一般是父母。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由父母来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留守儿童的班主任并不是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包括: 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
儿童法定监护人应该由父母来担任。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认定规定: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父母依然是他们的当然监护人;如果孩子的父母不在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监护人;以上人员不在时,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但是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
儿童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的,也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姐担任儿童的监护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一般仍然是其父母,填写时写清父母双方的身份信息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父母的,则按照实际监护人的情况填写。孩子除父母外的监护人一般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员担任。
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仍然是其父母。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的监护人一般都是其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监护人是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留守儿童监护人应按下列标准认定: 1、若父母健在,且无法定撤销监护事由的,留守儿童的监护权仍然归属于其父母; 2、若父母将子女托管他人的,受托管人应当对托管的未成年承担监督、管教等责任。 有《民法典》第26条、第27条关于监护人的相关规定作
只要留守儿童的父母还在,他们的监护权都不会被改变,但如果父母因为工作生活等原因,他们是有权利将他们的孩子托管他人的,而受托管人就对被托管的孩子有监督、管教的责任。
儿童法定监护人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其中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的,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