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一般考虑以下因素: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过错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后果、过错方的经济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别人同居; 3、多次实施家庭暴力;
离婚时对方存在这些情形,另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的; 2、一方与他人同居的;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能要求赔偿。
解释离婚损害赔偿的方式: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因此对无过错方相应财产或精神损失,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的法律制度。
离婚赔偿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如果存在家庭暴力或者遗弃虐待情形的,那么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判定赔偿义务人所赔偿的精神损失费会高很多。
离婚损害赔偿的举证方式:一般需由主张的一方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就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重婚等事实提供有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需要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需要对方存在过错行为,因此如果是作为原告的,可以在起诉状中写上对方的过错行为,并提出赔偿请求,如果是作为被告的,可以在答辩状中提出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精神赔偿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创伤来进行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 (一)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过错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过错行为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作为侵权行为,离婚损害赔偿也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即构成要件。首先,必须具有违法行为。其次,必须具有损害事实。第三,必须具有因
在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时,只有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