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保外就医的条件和程序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决定。 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
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一、申请保外就医的主体是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正在拘役的罪犯。二、罪犯已经身患重病,经诊断短期之内会有死亡的危险。三、罪犯身体有严重的残疾,生活上难以自理,照顾自己。四、罪犯已经年老多病,没有危害社会的可能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存在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或者是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情形的,可申请保外就医。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 1.身患而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准许保外就医的情形: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
能够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有: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六、各种急、慢性肾
可以保外就医的疾病有: (1)严重传染病,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 保外就医的流程是什么 1、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由罪犯本人、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判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判有期徒刑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