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羁押必要性审查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在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以后,向检察院提出的申请,由检察院对是否继续羁押进行审查。检察院可以自己主动进行审查,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审查申请。负责羁押必要
羁押必要性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三)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
不必要羁押审查的条件: 1、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 2、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3、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
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刑事案件逮捕后放票的唯一希望,不过成功率很低很低,至少
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