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但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已经过了五年,而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撤销权消灭。
一般来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时效期间是一年。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时长如下: 1、通常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存在重大误解的,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 3、若是当事人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有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有一年;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因此债权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及时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最长为5年。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但是因重大误解而可以解除的,应当在自知道之日起九十天内行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
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铁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如果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则该撤销权消灭。
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赠与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一年的,赠与人的撤销权消灭,不能行使赠与的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