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1.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对于补充侦
检察院在异地办案的程序是:首先要进行立案前审查和立案,然后按正常的工作流程,应当事先与异地检察院取得联系;制定侦查计划,经主管科、处长或检察长同意后进行,随后进行侦查讯问,侦查终结后提起公诉。
检察院办案流程: 1、受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 2、审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 3、侦察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
立案是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为确保立案质量,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定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到检察院程序规定如下,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下列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一)人民检察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工作程序是,对相关的犯罪线索进行受理并初步核实,经核实以后确认存在违法事实的,依法立案,立案以后进行调查,调查清楚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一般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后续流程是这样的: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起期限内对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2、审查后,人民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