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公民的基本权利有: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和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
债权人能够依法行使以下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但上述抗辩权只适用于互负债务的当事人,且同时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中,而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形中。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
债权人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但债权属于债务人本人的除外。代位权的
人权的权利分为: 1、基本权利,个体人权的基本权利包括一般基本权利和其他基本权利。 2、特殊权利。特殊权利是指特定人群的公民权利,他们除了享有所有公民普遍的基本权利外,还有一些需要特别强调的基本权利。人权是所有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它不分种族、
保险人在赔偿后的权利: 一、有权接管被保险人在该已赔付保险标的上可能留下的任何利益; 二、如被保险人因重复保险而形成超额保险,各保险人相互之间有义务按其合同负责的数额比例分摊损失。
公司法股权规定有: 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是股东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而且股东个人对其有完全的支配权
公司监事的职权包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其他。
公民基本民主权利:人格尊严;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其他。
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罪行包括拐卖人口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诽谤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非法搜查罪等。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包括以下权利和义务: 1、股东依法享有分红权、表决权、退股权、优先认购权、知情权、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负有出资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等。
股东有查阅、复制权,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股东需承担不得抽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