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保险公司有权调查取证。保险公司调查取证方法: 1、事故证明类证据: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2、医疗类证据: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3、人寿保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
看守所每个月提审的次数不确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讯人犯时,必须持有提讯证或者提票。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
公安机关刑事程序: 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4、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一、受理案件。 二、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三、侦查。 四、侦查终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
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是: 1、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3、勘验、检查、搜查。 4、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 5、评议、判决、宣告判决。
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强制羁押措施,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
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审查提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
调查取证的程序有:人民法院派出员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取得被调查人的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应当制作调查笔录,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机关拘留措施的程序为: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