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房主在租赁期间内卖房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承租人仍然有权继续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租住房屋直至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未返还租赁物,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该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非因承租人原因,租赁房屋被查封的,承租人无法租住该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房屋虽然被查封,但该查封措施仅限制房屋的转让,并未限制对房屋的正常使用,暂时不影响承租人的正常使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无权主张解除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形: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约定优先; 2、抵押权设立在先时,抵押权实现后,受让人不受租赁合同的约束,即“先抵后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因此签署租赁合同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况有: 1、动产租赁限制适用; 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之上设定的租赁关系限制适用; 4、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的限制适用。
买卖不破租赁不是善意取得,两者不是同一种制度。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 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善意取得又称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买卖不破租赁一般是指,租赁物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无法收回租赁物; 2、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
买卖不破租赁适应的情况是: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民法典》买卖不破租赁规定有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对买卖不破租赁主要作出了以下规定:依照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届满前,对该租赁物还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3、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 1、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2、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3、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