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1
原则上来说寻衅滋事不可以改故意伤害,因为两者侵犯的客体不一致,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后者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应当根据案情来决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认定故意伤害罪后不能随意改寻衅滋事罪。主要看是符合哪种犯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处罚的犯罪行为。,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
按实际情况,如果公安机关涉嫌寻衅滋事刑事犯罪的进行立案处理的,检察在收到公安机关的相关案件材料时,检察院可能就公安机关所定的罪名进行核实,按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对罪名进行更改。
定哪个罪得看证据、事实与法律适用。如果检察机关审查了认为定更准确也可以改掉,也同样。如果确有证据或理由,该辩解就辩解,律师也可以提出法律意见。现在检法都很重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及其的意见,
寻衅滋事指在公共场所内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他人、横向霸道、肆意挑衅等,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应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分以下三项: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主观故意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环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龄达16周岁并且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寻衅滋事罪的主体。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主要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