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撞死人的,如果不想被检察院起诉肇事罪,就需要搜集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证明自己在事故中仅负同等甚至是次要责任。只要最终被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院就不会提起公诉。
,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审理完毕并宣判,至长时间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时间为准。至于多久时间开庭,则由承办法院根据案件实践情况具体安排,只要没有超过审限,均是合法的。
检察院不起诉会进行公开宣布。但具体时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检察院对有罪不起诉是否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是因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
检察院不起诉取保候审不是自动解除。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后,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办理相关的解除取保候审的手续,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检察院若对嫌疑人不起诉,则对嫌疑人的子女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因为不起诉意味着不会受到审判,既不会被宣告有罪,也就不会留下犯罪记录对子女的政审等事项造成影响。
退侦一次的情况下,是有可能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
检察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不起诉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十五日。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其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如果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对子女没有影响,因为这种情形是没有案底的;如果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对子女应征入伍或者考入司法机关是有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