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进行羁押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
(一)逮捕必要性的内涵 逮捕必要性,是根据逮捕的比例性原则延伸出来的,同时结合社会危险性要件来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应该逮捕的重要指标。在满足逮捕犯罪事实的条件下,逮捕必要性是检察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民事诉讼的再审审限,一般是从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通常需要院长批准。刑事诉讼的再审审限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可以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不符合再审规
批捕后派出所一般会在两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把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在批捕请求被受理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职员,依旧需要对案件展开侦查。如果是侦查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的,此刑事案件就有可能会被撤案。批准决定要按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