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本条是关于斡旋受贿罪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斡旋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如利用上下级之间的隶属关系,利用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仍然有效。相关解释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帮助正确使用《公司法》。
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关于重大误解的具体司法解释现已失效,依据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重大误解是指由于受害方当事人的过失,对合同的重要条款产生了误解,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对于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其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属于法定的量的有限责任;其二,公司独立责任,股东责任与公司责任相互分离。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对公司的
挪用公款数额认定的司法解释: 1、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认定“数额巨大”。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
共同犯罪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特征)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形式之一),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一)走私以压缩气体等非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以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
1、解释主体不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而“两高”属于最高司法机关,其作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 2、解释效力不同:作为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两高”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是工作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