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商标评审案件的类型有: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依照商标法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依照商标法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不服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依照商标法申请复审的案件。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
刑事诉讼中代理,一般有三个种类,具体如下: 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即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代理; 2、自诉案件自诉人的代理,即自诉案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代理; 3、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
刑事类的刑事案件,一般可以分成10大类。分别是:1、危害国家安全罪;2、危害公共安全罪;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侵犯财产罪;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危害国防利益罪;8、贪污贿赂罪;9、渎职罪
犯罪中止的种类如下: (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
犯罪中止的种类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犯罪中止的种类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法院审理案件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死亡、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等。当事人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且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的,民事案件可继续审理。
刑事案件辩护的种类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人民法院不认为是犯罪的,此时诉讼已经没有必要进行,刑事诉讼终止;第二犯罪实行时间过于久远,已经超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检察院无法对其提起追诉,此时刑事诉讼无法进行,诉讼终止。
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有三种: 1、法定不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定不起诉。 3、证据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