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保证人可根据生效的判决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来行使追偿权,也可以根据与债务人的约定,对债务人直接行使追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即支付了借款人钱款后,除非保证合同中另有约定,保证人都有权在其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实践中,债务人往往是没有还款的能力,出借人才会要求保证人付款,此时保证人向债务
担保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那么担保人可根据承担责任的实际情况,依据生效的判决,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在判决书中没有明确担保人的追偿权,那么担保人需另行提起一个追偿权的诉讼,待行使追偿权的判决生效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要行使追偿权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就承担的保证责任为限度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归还相应的财产,如债务人拒不归还的,保证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代位权诉讼的方式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则债权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可以请求以本人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对相对人的债权。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债务人拒不偿还的,可以提起诉讼。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方式为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偿还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偿还的债务,如果协商不成,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提起诉讼,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
担保人的追偿权向债务人行使,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按照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在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利。
保证人行使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规定如下: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间应该要在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而且,在主债务到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