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于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应当对其重复进行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原则是: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处罚择一从重原则是指行政处罚有个原则叫“择一从重”原则,就是说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个相对人存在多个违法行为,只能选择一个违法程度较重的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最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五项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回避原则是防止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同时,也为了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从而提高人民法院的威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原则为: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原则; 3、处罚公开原则;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5、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6、行政处罚不能代替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原则。
行政处罚最根本的原则是合法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相当的原则,即合理性原则;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最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原则; 五、一事不再罚原则五项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两次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处罚的一个基本原则。
我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3、比例原则,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 4、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