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合同承受又称“协议性的概括转让”,是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
债权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是: 首先,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将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该协议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并没有和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
收购公司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是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收购公司后相当于两个公司的合并。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
债权债务问题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畴,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个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担保应注意以下事项: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2.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3.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4.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5.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 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 只有
债权债务问题不属于《合同法》,并且《合同法》已被《民法典》取代并废止。因为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
债务转移是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有: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产生;2.抗辩权随之转移;3.从债务一并转移。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时,需要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1、协议债权转让管辖权。债权转让协议由债权人、债务人和受让人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协议管辖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有效。由于协议管辖是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体现,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只要协议管辖合法有效,就会对当事人和法院产生约束力; 2
债务人死亡的,如果其有配偶且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其配偶主张债务; 如果债务人没有配偶或者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用债务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他的遗产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讨债。
债务加入存在以下两个权利转移问题: 1、债务转移。债务加入和债务转移都是债务承担的形式。主要区别在于债务人是否仍对原债务承担责任。债务加入不免除债务人的责任。与债务转移相比,第三方风险较低; 2、原债务的担保。债务加入不影响债务本身,债务人
存在以下两方面的权利转移问题: 1、从债务的转移。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均为债务承担形式,其主要区别在于务人是否仍对原责务承担责任,债务加入不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其相对债务转移而言,第三人的风险较低。 2、原债务的担保问题。债务加入并不对债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