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方式是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用人单位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在仲裁庭作出的裁决生效,并在履行期满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其次,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对仲裁裁决执行方式是,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不予执行的情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査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
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天内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劳动者应持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 查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行使。
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当事人符合情形在收到裁决书之日6个月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合议庭核实后符合情形可以撤销。
一是向执行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然后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二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通过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仲裁委员会成员对本仲裁委员会已经生效的裁决,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的,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上级仲裁委员会对下级仲
承认和执行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条件分别有:请求承认与执行的裁决确已生效;当事人所在国或请求法院所在国与我国订有司法协助协定或共同参加有承认和执行内容的条约或存在互惠关系;须有当事人或外国法院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承认与执行某裁决的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