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既然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夫妻两方共同偿还,也就包含了夫妻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共同债务)的义务,在此不能将共同偿还仅仅理解为夫妻两方等份偿还。
夫妻一方死后,要首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活着一方的部分分离出来;然后剩余的部分与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遗产按照死者留下的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死者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包括以下继承人: (一)
较长时间、持续的分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可认定为个人债权债务。 短期因为吵架分居产生的债务一般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笔债务是一方个人债务的除外。
夫妻关于债务如何承担可以自由约定,但是夫妻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1.对内效力。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2.对外效力。所谓对外效力,也就是站在债权人角度考虑。依据合
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债务: 1、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负有债务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夫妻在分居期间的债务进行认定:如果是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欠债;一方个人欠债但是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时,如果双方分居,一方的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这里有两种情况: 1、中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到另一方的虐待,不能一起生活,离家出走。出走人为日常开支和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2、婚姻存续
夫妻分居期间个人债务分担方式如下: 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
夫妻分居后,债务一般由个人承担,因为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的划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
首先要看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其次,第三人是否明知债务夫妻属于分居阶段,如果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第三人也明知的话,该债务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恶意夫妻共同债务不予分割。但是应当由主张该债务为恶意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人民法院不予认可。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