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所谓空股股权,即通常所说的未缴付资本的股权。 空股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空股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空股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之更加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真实与维持。 除非空股股权转让人隐瞒空股的事实,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
股权转让有以下限制:发起人转让限制,股份有限公司中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要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问题: 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 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的核准,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 4.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是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撤销权。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 4、因胁迫而订立的;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
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又具有人合性质,公司的组建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法律一方面要确认并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股东间的相互信赖及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
项目股权转让规定如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