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广西省梧州市藤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藤州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47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7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43元/亩到16174元/亩之间。
对于征地补偿标准,目前也没有全国适用的所谓“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来看,主要由省级政府来制定相应的征地指导补偿标准,市、县地方政府再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实施。如果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征地或者补偿极
土地赔偿款按照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标准。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由所在地区的综合地价确定,考虑当地的土地情况和社会发展水平,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调整公布一次。青苗赔偿要尊重被赔偿人的意愿公平合理的赔偿,保障村民的合法权
关于自留地被征收补偿补偿标准,需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 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 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 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于被征地
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具体补偿标准由各省市规定,因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及区位,用途不同,标准也不一样,即使是同一个乡镇,不同地块儿的补偿标准也有可能不同。
在征用耕地的时候,安置补助费具体要按照征收耕地的面积来计算,征地前被征收单位的农业人口除以耕地面积,如果日均耕地在1亩以上的按照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来进行计算;如果日均耕地不足1亩的按照该耕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来进行计算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 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工伤赔偿的标准: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月工资的27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90%;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月工资的25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5%;三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3倍,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0%等。
农民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可以与征收方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赔偿残疾赔偿金最高标准是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