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主体在收购、销售货物或者在提供有偿服务时,发生下列行为的情况:标签或者价目表上标示的产品与实际收费不符的,对同一商品或者同一服务在同一场合使用不同价格进行结算的,销售商品时不标示相关商品的价格
价格欺诈的行为有: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3.欺骗性标价;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对处理品不标价;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11.虚构比较价
中介可能具有以下价格欺诈的情形: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
属于价格欺诈的是: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虚假标价、虚夸标价、虚假折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模糊标价、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
属于价格欺骗的有: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销售处理商
中介价格欺诈的情形有: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的标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
价格欺诈具体的表现形式有: 1、虚假标价; 2、两套价格; 3、模糊标价; 4、虚夸标价; 5、虚假折价; 6、模糊赠售; 7、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8、虚构原价; 9、不履行价格承诺; 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
价格欺诈的公安管。价格欺诈行为可以直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解决。也可以通过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但是消协是一个民间的组织,它只有调解权,没有裁决权。
商家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