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法院羁押,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是有可能缓刑的。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法院羁押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还能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开庭前羁押是否有可能判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
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不会计算在缓刑的考验期内。缓刑的考验期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判缓刑前被羁押的,不会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一般只有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中羁押才可以折抵刑期。
不是,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判处缓刑的,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的,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只要在考验期内违反规定,被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判决前羁押的期限才计算刑期。
羁押一年后能否判缓刑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判处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视情况而定。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等等
羁押被判缓刑的处理:应该遵守缓刑期间的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认真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