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 但是有两大限定条件,一是因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认定者为非主要责任。 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方面: 1、员工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
劳动者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遭受伤害,也能够依法认定为工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或者因为城市轨道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认定工伤。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上班路上算不算工伤可根据以下四点来判断: 1,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
员工因工伤不能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关于发放的标准,职工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
上班途中走路摔骨折,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讲,自己走路摔成骨折不能算是工伤。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工资发一半算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那么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
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属于工伤。员工在上班途中受到了伤害,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关于工伤认定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此时
停工留薪期是从受伤休息之日开始计算。职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可以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
工伤误工费赔偿,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误工费具体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工伤期间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具体为: 1、职工发生工伤,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相当于误工费;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误工费又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方式是:从伤残鉴定结论出具之日到事故发生之日期的天数,乘本人日工资(月工资除于21.75)。一般来说,误工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在厂里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一般而言,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的核心要素有三个,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和工作原因。最核心的因素的“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