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介绍卖淫罪是指故意用金钱、物质或者是其它利益为手段,为卖淫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该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对社会风尚的管理秩序,其对象即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但其引诱的对象不包括幼女。本罪的立案标准有: 1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并追诉其相关法律责任: 1、行为人引诱、容留或介绍2人次以上卖淫活动的; 2、行为人引诱、容留、介绍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行为人明知被引诱、容留、介绍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标准为: 1、非法持有苯丙胺类兴奋剂20克以上未满100克; 2、非法持有大麻油1000克以上不满5000克,大麻脂2000克以上不满十千克的,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未满一百五十千克; 3、非法持有可卡因10克以上未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该罪行的处罚具体如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缉毒人员或者其
贩卖毒品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 1、刑法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这体现了严厉的刑法打击的态势; 2、本罪的主观罪责是故意犯罪,但是只要有概括性故意就可以了,不需要有特别明确的故意
毒品犯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刑法有专门的条文对毒品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没有作出“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原则上
生产有毒食品罪立案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行为犯,实施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生产
在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鸦片数量达200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甲基苯丙胺数量达10克以上的; 2、涉嫌持有吗啡的数量达20克以上; 3、杜冷丁重量达50克以上; 4、盐酸二氢埃托啡重量达2毫克以上;
毒品犯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具体为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毒品犯罪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刑法》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规定,贩卖、走私、运输或制造毒品,无论数量为多少,都应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并予以刑事处罚。针对贩卖、走私、运输或者制造毒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则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犯
如果犯罪嫌疑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以及公众的健康,就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持有毒品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
关于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