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不是。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法人,是标的企业。被转让的股权为标的物,公司和股东是完全不同的主体,公司作为法人也不等同于法定代表人,二者不能混淆
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人格混同现象的,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财产是独立于其设立人和股东的,对公司债务,只以其所有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个人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超过出资额的部分,股东个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破产的,只需要用公司法人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
一般不需要还。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不会影响到公司。这是因为: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 2、公司股东个人的债务纠纷,属于股东个人,并由股东当事人个人负责和
一人公司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务,但是只有在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财产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欠的债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偿还的,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股东滥用法人的资格,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使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股东个人债务一般不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对股东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债务也不需要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不能拿出实际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是独立于公司财产的,那么股东就
股东是能以股权担保个人债务的。但需满足法定条件。根据相关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股东可以质押股权,担保个人债务。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股东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民事主体,但由于股东无法偿还个人债务,法院强制拍卖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将导致局外人成为公司股东,从而破坏公司的人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是具有独立法
股东的个人债务一般是不能起诉公司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公司是不会承担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财产的所有人是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凡不属于其公司的债权债务,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和查封公司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