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代位继承不适用: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多人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死亡仍有兄弟姐妹的,已死兄弟姐妹的子女不得通过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生活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的制度比较是: 1.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我国继承法和法国民法典属于这种类型; 2.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和丧失继承权,都可以引起代位继承。日本、韩国、意大利等国和我国台湾属于这一类型; 3.被代位人
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
胎儿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代位继承的含义:一般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以及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的权利。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子女在法定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父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条件如下: 1、代位继承人必须在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不存在代位继承问题; 2、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
法定继承的顺位关系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并不能同时存在。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而转继承是继承人在分割财产时死亡的,也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死亡的,两者发生的时间都不相同。既然不能同时存在,那么哪个存在就执行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