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最低执行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得少于二十年。限制减刑适用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减刑的限度条件如下: 1、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4、还规定了对判处宣告缓刑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减刑的限度如下:如果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后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减刑,减刑的限度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
满足以下条件的,限制减刑: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五年以上方可减刑;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减刑的限制条件为对于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
死缓不一定会限制减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死缓限制减刑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般限制减刑的死缓犯需要符合的条件是: 1.在累犯限制减刑; 2.在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 3.在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限制减刑。
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此,限制减刑的罪名就包括了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