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工程发包人的责任是: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组织验收;支付价款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要注意以下问题: 1、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3、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施工单位(承包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发包方完成一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而建设单位(发包方)及时验收工程成果并支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1、建设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或者有营业执照但没有房地产开发的资格,那么其余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 2、建设单位就涉案工程未办理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无效。 3、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没有
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无效情形如下:第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第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第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但是如果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施工合同可以写明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承揽合同的特征:其主体是承揽人和定作人;其标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其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以及该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和双务合同。
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9.竣工验收。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