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可以,老人根据真实意愿所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根据遗嘱内容,遵循遗嘱人意愿,处分遗产。 故只要遗嘱人在遗嘱中写明房产由儿子继承,那么遗嘱人去世后,房产应遵遗嘱分配,由儿子继承。
老人有权利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老人可通过下列方式立遗嘱: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
老人写遗嘱需要写明遗嘱人基本身份信息、遗产状况、遗产分配、委托人信息,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必须亲自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字;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必须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被欺诈、胁迫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执行人应按下列方式来确定: 一、由遗嘱人指定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其他人;法定继承人在被指定后有义务成为执行人,其他人可以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人没有指定或指定的遗嘱执行
1、若父母想把通过写遗嘱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孩子,其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2、遗嘱生效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必须具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如果立录音遗嘱,也应当有
立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
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遗嘱变更、撤销的明示方式是指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遗嘱人以明示方式变更、撤销遗嘱的,须以法律规定的设立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白书、代书、
遗嘱指定一人继承,需要明确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并就遗产分配作出处理的情况说明,由立遗嘱人签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遗嘱中应当明确写出遗嘱人各笔财产所对应的继承人,以及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和继承发生的时间与条件。从要件上来看,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
继承房屋的遗嘱的书写要求如下: 1、有效的房屋继承遗嘱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财产范围必须为遗嘱人依法具有处分权的财产; (3)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2、要写明立遗嘱人的具体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