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有: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六、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行政相对人的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措施主要可以分为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具有权限的行政机关在制止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况下,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从而达到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
罚金刑是财产刑,与民事执行程序中对金钱给付、财产交付等财产执行有着相似之处,对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可参照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规定,应包括: 1、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强制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强制执行措施: 加罚;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又根据第四十三条,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向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出示相关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签字;以及依法正式地实施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 (5)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等。
1、间接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了代执行以及执行罚两种方式,那么间接强制执行也是行政主体通过一些间接的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规定的义务。 2、代执行是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费用。 3、执行罚则是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主体收取一定的财务作为给付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具有强制性。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4.具有预防性。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7.具有非制裁性。8.具有可诉性
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2、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3、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4、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和票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