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子的流程是: 1、农户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讨论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后,报送乡镇政府; 4、乡镇政府进行审查,经批准后农户可以建房; 5、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验收; 6、通过验收后,农户可办理不动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方式如下: 1、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安置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
1、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农村房子不够住,可以通过当地集体,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或者通过与本村村民买卖宅基地。有以下问题要注意:1.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
宅基地继承过户办理如下: 1、继承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继承宅基地。 2、宅基地上的房屋办理继承过户方式如下:继承人需携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等资料亲自到国土房管局进行过户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
两户一个宅基地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确权,情况如下: 1、存在纠纷的,待纠纷解决后予以确权登记; 2、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两户可以拥有两处宅基地,一宅两户的,两户可以在一起协商,一户对现有宅基地进行确权,另一户放弃确权,确权的那一户可以给放
一、申请人姓名、乡(镇)、村、现住址、联系电话由申请人填写。其中,乡(镇)、村填写户口所在地。 二、申请用地理由由申请人填写后,签字并盖人名章,无人名章可按手印。 三、申请户基本情况由申请人按户口簿填写,并附具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四、现
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宅基地拆迁应补偿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