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时候可以诉请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是用人单位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如果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派遣单位不续签,还继续用工的话,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所以有关劳务派遣的争议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一、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是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支付经济补偿。第二种,如果单位降低原来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派遣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务派遣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分为单位不续签金和劳动者不续签两种情况,具体赔偿如下: 1、单位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合同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补偿即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