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如果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房屋已经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张要求进行分割。男女双方可以协商房屋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就由法院根据财产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分割要看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房屋登记为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会影响最后的分割结果,因为这两种共有方式的法律基础并不相同。在共同共有中,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对整个共有的房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因此在离婚
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是不用分割的。婚前财产包括了婚前的存款,婚前的房产,婚前投入婚后的收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法院通常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离婚后一方的债务并不需要进行分割,另外需要注意,就算是双方离婚之前,夫妻之间其中一方所欠下的个人债务,也不需要进行分割。换句话说,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就是离婚的时候,夫妻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承担问题进行相应的安排。 如果夫妻
夫妻双方所欠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两种。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要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看这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
离婚之后,夫妻仍然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换句话说,不仅是在离婚的过程中,双方需要对共同债务的分担问题进行确认,而且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双方仍然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虽然双方的约定无法对抗债权人,但是双方的约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分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作出判决。但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这主要是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前财产并未被纳入到夫妻双方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的范围。具体来说,这主
夫妻双方离婚,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相应的分配,但是需要注意,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并不需要对婚前债务进行分配。这主要因为: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夫妻的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因此,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
离婚后财产债务分配的规定如下: 1、关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对财产协议处理达成一致的,按双方协议处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依法进行裁判; 2、关于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对夫妻债务进行处理,是首先要区分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不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已经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安排。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无
婚前财产加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加名之后,房屋就从一方的个人财产变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对半分割。在具体分割时,原则上是有约定的,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按照约定分配。没有约定的,那么要考虑客观情况,
婚前个人交首付,婚后取得房证的房子。由于住房属于婚前购买,如果又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住房产权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另一方可以得到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没有还清的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