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的立案条件: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立案机关管辖。
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不再在下列期限内追诉。 1、法定最高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期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满十年的,经十年; 3、法定最高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20年。二十年后
刑事案件的起诉,主要是指检察院提起公诉,只有对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才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可以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和受侵害的法人单位。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种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起诉或者审判所依赖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申诉立案条件为: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定、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予以排除,或证明原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
检察立案侦查:检察立案侦查即职能管辖,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自诉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况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 二、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
投案自首是犯罪嫌人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的行为。 1、审理机关对于自首行为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 2、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如不交代犯罪经过不算自首,如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还可以
刑事自诉案件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
刑事自诉状的事实部分包括: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造成的犯罪后果。刑事自诉状是指受到犯罪行为侵犯的人或者受到犯罪行为侵犯的人委托律师起草的起诉状。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对于公诉案件,在侦查阶段,如果侦查机关通过侦查发现相关情况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应当撤销案件。存在违法立案的,应当通知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