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以下情况下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一方一般是不能向对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但若因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双方离婚的除外。
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但是应当先确定物质损害赔偿金,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方家暴离婚受害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违约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根据规定关于工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
如果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就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
当事人被他人殴打后,一般是不能要求对方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仅能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别条件为侵权行为所侵害的财产不是普通的财产,须是一种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在受到侵害的特定纪念物品中,须具有人格利益因素等。
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特别条件,规定如下: 一、侵权行为所侵害的财产不是普通的财产,须是一种特定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 二、在受到侵害的特定纪念物品中,须具有人格利益因素。 三、财产所具有的这种人格利益因素来源于与其相对应的人的特定关系,双方当
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是侵权人在对被侵权人进行精神赔偿,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侵权行为致人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可以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
工伤赔偿精神损失费是没有规定的。工伤赔偿的项目中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但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赔偿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赔偿指的是因为当事人的人身权受到了侵害,使得其人格权益及身份利益受到了损害或者是遭受了精神的痛苦,受害人本人可以要求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