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一般情形下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期限由合同约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最多只能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一般物业管理费从以下几面收取: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
小区物业费收取过多的处理办法如下: 1、要求物业出示收费许可证,以及高价物业的原因证据,业主们可以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要求物业出示收费许可证件。如果物业不能提供,业主是有权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私自提高物业费,属违法行为)
物业费收取标准:一级收费标准是1.0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是0.7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三级收费标准是0.50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四级收费标准是0.35元/月每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下列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 5、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进行收费: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方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0.75元每平方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0.5元每平方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0.35元每平方米。费用已包含税、费,且浮动幅度在20%上下合法有效。
1、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起算,而不应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起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
物业费一般自交房之日的次月起收取。业主应当按约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收取物业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金额依照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
物业公司对物业欠费的业主可以采用的催收缴费措施如下:短信提醒追缴物业费;电话通知催收物业费;物业单追缴物业费;迫不得已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业主应当按照之前入住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但物业服务人员也应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不得采
根据政府指导价与产权面积收取物业费。政府指导价一级收费标准每月1元每平米;二级收费标准每月0.75元每平米;三级收费标准每月0.5元每平米;四级收费标准每月0.35元每平米。产权面积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产权证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
物业费收的贵如果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同时注意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