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可以在以下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存: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其他。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并用。因为他们之间所应对的范围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赔偿的计算也是有所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不可以并用。民法典中的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但是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那么违约金的适用就可能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发生冲突。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并用。双方经常同时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但在法律上,两者可能不同时适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违约金具有赔偿和处罚的双重属性,赔偿损失主要是赔偿责任的一种形式。两者可以同时适用,约定的违约金小
不能同时并用,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
赔偿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并用,一般合同违约可能导致违约赔偿和侵权赔偿的竞合,二者只能选其一;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如果不足以弥足损失的话需违约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该约定是有效的。在实践中,二者竞合的时候一般会选择侵权赔偿,因为侵权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因此,我们认为,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择适用。
代通知金与赔偿金不能并存。赔偿金是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而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要求。所以两者不能并存。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